1、公费医疗的筹资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国家发布财政拨款。
2、公费医疗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劳保医疗劳保医疗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建立,1951年起在全国实施。国有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享受劳保医疗待遇。享受劳保医疗待遇人员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除个人按规定自负部分外,其余的由劳保医疗经费支付。劳保医疗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福利基金。
3、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由上可知,我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采取的筹资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对于筹资模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保险内容选择的筹资模式有很大差异。一般是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由于其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短期性,难以预测,以实行现收现付制为宜。因此A选项正确。
现收现付制。医疗保险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它与商业性保险不同,在制定费率时,不计入保险机构的利润,医疗保险应选择的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筹集医疗保险基金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筹资模式,确保每人筹资标准不低于30元,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个人出资15元,确保农民能够负担得起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农民健康。
制度适应性:医保筹资模式的调整需与国家健康战略相协调,确保在满足健康需求的同时,保持制度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当前,我国医保制度已从被动支付转变为更为主动和多元化的角色,通过“以支定收”的策略,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待遇预期,保持基金的稳健运作。
1、主导国家立法依法筹资。国家立法是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立法,政府可以明确医疗保险的目标、范围、参保人群、保险费率、补偿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国家立法也可以规定参保人和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2、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 ,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
3、法律主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在政府主导下,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家庭)缴费相结合、待遇水平和筹资标准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非从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
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政府补助和居民缴费相结合,筹资和保障水平相一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的城镇居民。
5、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