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3)护理费。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与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用。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不予支付的情形。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可以一起用。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先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审查通过后根据所缴纳的医疗费凭证,进行合理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不可在用医疗保险申请二次赔偿。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要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确保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到当地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3、《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4、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1、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
2、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区别有:享受对象、待遇条件。享受对象: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医疗保险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
3、一般来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类型,它们通常是独立的。以下是它们的区别: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覆盖个人在意外事故或疾病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而设计的。它涵盖了一系列的医疗服务,例如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医疗保险旨在提供针对个人健康问题的全面保障。
4、保障范围不同:工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医疗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在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时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缴费主体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
工伤一般不能走医保报销。工伤一般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因为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医药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果受工伤后的医药费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可以使用医保。但是,如果已经使用医疗保险进行了报销,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报销。
【法律分析】:不可以,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不能报医保,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来支付的。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的,医药费会让受伤职工先垫付,也可以让单位垫付,待工伤鉴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部分由单位负责。
工伤不可以走医保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不能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里的各项基金不能混合使用。如果是因工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要按工伤保险规定认定工伤,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报销。
【法律分析】:工伤不能报医保,工伤是有工伤保险来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针对的对象不一样,享受相关待遇的条件不同,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医疗保险的话,是只能报销医疗费,但工伤保险的话,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
保障范围不同,缴费主体不同。保障范围不同:工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医疗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在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时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法律分析:一是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是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者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二是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的范围、报销的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